主旨:營養師法第10條所定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得供營養師職業之機構、場所」,業經衛生福理部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17日以衛部醫字第1151660135號公告訂定發布。
衛生福利部網站-「營養師法第十條所定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得供營養師執業之機構、場所」公告https://mohwlaw.mohw.gov.tw/NEWS/NewsContent.aspx?msgid=12931